政策时事

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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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陆续进入寒假,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6〕493号)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寒假、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教育系统总体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寒假、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岗在位人员减少,广大师生出行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超前分析研判,结合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寒假、春节期间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二、切实抓好寒假、春节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

1.夯实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检修、维修及小型修缮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内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学校要以责任书的形式与施工方明确安全责任,提出安全要求,防止因麻痹大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注重防范,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类学校要在春节前,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园及家属区公共区域的易燃物品进行清理,要积极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引导师生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制作有关条幅、标语及宣传材料,在校园和家属区悬挂、张贴、电子滚屏播放,坚决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校内火灾。

3.加强关心,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各高校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集中管理工作,特别是留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留校管理工作,寒假期间学校有关部门在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的同时,要定期检查学生在校情况,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4.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各高校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制定完善反恐防暴方案、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寒假期间高校内仍在运行的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要安排专人值守,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各级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巡防,严格校门管理和出入登记,坚决杜绝无关人员寒假期间随意出入校园。

三、扎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应全面梳理、掌握本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不同手段,采取教育、协商、调解、仲裁等不同方法,及时依法按政策解决师生、职工的合法合理诉求,主动化解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学校正常的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明确值班要求,值班领导和值班员要认真履职,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要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厅,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公开通报。


作者:省教育厅 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2日